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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施工設備管理制度——管理內容
- 發布人:admin 發布時間:1970-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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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五部分 設備管理部部部分
一、水木知行施工設備管理制度——管理內容
第五章 管理內容
第十五條 制度建設
施工設備的各項規章制度由設備管理部負責制定及宣貫,項目部及各隊機械管理人員共同組織貫徹及落實。
第十六條 建帳
施工設備總臺帳由設備管理部負責建立,各項目部及各隊負責建立本部門的設備分帳。
第十七條 選型、采購
1、由設備管理部協助采購部進行;特殊情況需在項目部采購的,必須經采購部授權。
2、具體執行《施工設備采購管理辦法和流程》。
第十八條 驗收、調試、登記及發放
施工設備到現場后,對于一般設備,由項目部機械工程師負責組織驗收、調試、登記及發放;對于重要設備,則由設備管理部會同有關方面專業人員與項目部機械工程師共同進行驗收、調試、登記及發放。
第十九條 檢查
項目部機械工程師每月組織進行一次機械安全與管理大檢查,并將檢查結果與處理意見報設備管理部,設備管理部每季度組織有關人員對各項目部進行機械大檢查。
第二十條 調撥
設備管理部負責辦理調往項目部的施工設備的有關手續;項目部之間的機械調撥,必須上報設備管理部,由設備管理部辦理調撥手續。
第二十一條 租賃
施工設備的租賃由設備管理部統一管理。
第二十二條 維護保養
項目部負責所在項目施工設備的日常維護與保養,年末負責提出設備大中修建議,設備管理部負責編制年度大、中修計劃。
第二十三條 修理
項目部申請大修的施工設備由設備管理部負責組織技術鑒定,并按計劃安排修理,確定承修單位,簽訂修理合同并進行修竣驗收、費用結算等一系列工作。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資源管理咨詢公司設備管理部負責對所有車輛及主要施工機械的修理費用匯總并進行經濟分析。
第二十四條 費用提取
施工設備折舊費、大修費的提取由設備管理部進行。按項目部分類匯總,將折舊費與大修費總額統計準確,分攤費用,取費標準按公司《機械車輛取費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 報廢、處理
施工設備的報廢由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設備管理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鑒定,辦理報廢手續并對報廢施工設備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封存、啟用
項目部的施工設備在封存及啟封時,應向設備管理部上報申請,由設備管理部審批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七條 統計
主要機械利用率、完好率及工作小時的統計記錄由各項目部機械工程師、攪拌工程師、汽車工程師每月統計,于每月月底上報設備管理部。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由設備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設備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修改。
第三十條 本制度總經理批準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以上管理制度是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研發成果,版權歸水木知行所有,任何形式復制、轉載使用請注明來自水木知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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