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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財務管理制度——無形資產管理
- 發布人:admin 發布時間:2021-04-2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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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案例第三部分 財務部部分
一、水木知行財務管理制度——無形資產管理五、無形資產管理
第七十五條 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商譽等;
第七十六條 公司取得的無形資產應按下列規定入賬:
1.股東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評估確定的價值入賬;
2.購入的無形資產,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入帳;
3.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照申請時發生的相關費用入賬。
第七十七條 無形資產按照公司無形資產攤銷政策按月攤銷。
第五章 權益分配管理
第七十八條 公司當年利潤按規定繳納所得稅,稅后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1.彌補虧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
5.支付股利。
第七十九條 公積金分為盈余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兩類
1.盈余公積金分為以下幾種:
(1)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提取利潤的X列入法定盈余公積金,公司法定盈余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X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2)利潤提取X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3)股東大會決議,可以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
2.下列款項應列入資本公積金
(1)股票超面額發行所得的凈溢價額;
(2)接受贈予;
(3)按照國家規定應列入的其它款項。
3.經股東大會決議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
第八十條 公積金可用于下列各項
1.公司可使用公積金彌補虧損。
2.擴大公司的生產經營。
3.經股東大會決議,在辦理增資手續后,公司可將公積金轉為股本,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發新股。但法定盈余公積金轉增股本時,以轉增后留存公司的該項公積金不少于注冊資本的X為限。
第八十一條 公司按當年稅后利潤X提取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益金用于支付職工福利設施。
第八十二條 公司的稅后利潤在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前,不得分配紅利。
第八十三條 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資源管理咨詢公司以現金方式發放紅利。
第八十四條 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董事會在股東會年會召開后兩個月內按照股東會批準的利潤分配方案完成向股東派發紅利事項。紅利分配,采用書面通知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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