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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辦公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 發布人:admin 發布時間:2017-08-27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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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一部分 綜合管理制度部分
四、水木知行辦公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辦公用品的使用管理,方便辦公、有利節約、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辦公用品管理原則:
?實行部門計劃,領導審批,統一采購,配發使用。
?建立辦公用品入庫制度,實行帳物公開。
第三條 辦公用品使用對象:
辦公用品使用對象為公司領導及機關各職能部門全體職工。
第四條 辦公用品配發辦法:
日常辦公用品實行領用制,先由部門寫出申領清單,送部門領導簽字后,經綜合管理部部長審批后方能領取。
第五條 為節約開支,降低成本,增加透明度,綜合管理部按月統計各部門辦公用品使用數量并定期公布。
第二章 文件打(復)印管理
第六條 公司文件打(復)印、掃描、裝訂設備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
第七條 任何部門或個人嚴禁擅自動用以上辦公設備,嚴禁處理與本公司無關的個人文件。
第八條 需要打印輸出處理的文件,相關人員自行完成錄入、排版并獲得部門部長的批準后,輸送到綜合管理部打印設備上統一打印,部門不得自行打印。
第九條 各部門需要打印的非審批性文件(書)及表格,必須在打印前認真做好檢查和修改工作。綜合管理部有權拒絕對同一文件重復兩次以上的輸出。
第十條 公司重大決策、項目提案、引資方案、企劃宣傳、制度草案、行政決議等具有機密性的文件需要打印時,必須輸入綜合管理部專門的文件夾中打印,并及時銷毀存于打印設備內的原文件。
第三章 辦公設備管理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不得侵占、損壞辦公設備,必須愛護公司辦公財產。
第十二條 公司辦公設備包括:電腦設備、通訊設備、文件架(夾、柜)及其他衛生設施及公共裝修設施等。
第十三條 綜合管理部每月負責對公司辦公設備進行一次清查。
第十四條 各部門必須對本部門的辦公設備和使用情況每月如實進行統計,不得隱瞞。
第十五條 公司所有辦公設備由公司財務部協助綜合管理部進行估價并詳細做好統計(財產清單)并及時歸檔。
第十六條 需要添加辦公設備的部門,必須由部門部長統一做好需求計劃,按采購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七條 綜合管理部必須指定專人對電腦、電話及電(線)路檢測與維修。
第十八條 綜合辦公室必須及時對辦公桌椅及公共辦公區的設備進行檢測維修。
第十九條 員工離職時,必須提前向本部門做好辦公設備移交工作。部門部長在移交書上簽署檢測意見。
第二十條 違反上述條款造成的損失,由相關人員照價賠償。
第四章 日常辦公用品管理
第二十一條 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資源管理咨詢公司公司日常辦公用品包括信簽、信封、文具、衛生用品等。
第二十二條 綜合管理部每月向各部門限量發放辦公用品,并登記明細。
第二十三條 各部門專用物品,需有各部門向綜合管理部遞交申請。經綜合管理部初審后交由總經理審批。
第二十四條 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日常辦公用品由各部門負責提交需求計劃到綜合管理部。各部門不得在當月內重復申購和領取物品。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綜合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修改。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以上管理制度是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研發成果,版權歸水木知行所有,任何形式復制、轉載使用請注明來自水木知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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