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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績效考核體系
- 發布人:admin 發布時間:2017-08-25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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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績效考核方案和案例
第一節 績效考核方案
一、某連鎖公司績效考核方案
第二章 績效考核體系構成
第十一條 績效考核體系由考核周期、績效考核內容、績效考核者、被考核者等方面組成:
? 績效考核體系是由一組既獨立又相互關聯,并能較完整地表達評價要求的考核指標組成的評價系統;績效考核體系的建立,有利于評價員工的工作狀況,是進行員工考核工作的基礎,也是保證考核結果準確、合理的重要因素。
? 考核指標是能夠反映目標完成情況、工作態度、工作能力等的指標,是績效考核體系的基本單位。
第十二條 公司績效考核周期分為季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定期考核。
? 對直營店進行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 對店長進行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 對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的員工進行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 營運部定期或不定期對各直營店進行千分考核
第十三條 公司績效考核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關鍵業績指標(KPI)、能力指標、態度指標、千分考核、綜合測評。
第十四條 KPI即關鍵業績考核指標,代表崗位的核心責任,其確定方法是:
? 以崗位說明書為基礎,提取2~5個最能反映被考核者業績的評價指標作為KPI指標;
? 制定KPI應兼顧公司長期目標和短期利益的結合;
? 選擇KPI的原則:一是少而精,二是結果導向,三是可衡量性;
? KPI的制定過程是考核者與被考核者雙向溝通的過程,從項目的選擇、權重的設定、考核指標說明到目標的確定,雙方應充分溝通,特別應使被考核者全面參與指標的設置過程,從而加深對指標的理解并承諾指標目標的完成;
? 人力資源部每年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和重點,組織各直營店對考核指標進行討論,重新確定各直營店、店長的關鍵業績考核指標,并將討論結果提交績效考核工作委員會,審批通過后作為下一年度的考核依據;
? 人力資源部定期組織直營店對各崗位的季度、年度績效考核指標、權重等進行討論修訂,并將修改結果提交績效考核工作委員會,審批通過后作為下一年度的考核依據。
第十五條 能力態度考核
? 能力考核是考核員工在崗位實際工作中具備的能力,考核者根據被考核者表現的工作能力,對被考核者做出評定;
? 工作態度是對某項工作的認知程度及為此付出的努力程度,工作態度是工作能力向工作業績轉換的橋梁,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能力向業績的轉化效果,考核者根據被考核者表現的工作態度,對被考核者做出評定。
第十六條 千分考核
? 千分考核由營運部負責組織實施,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店部進行考核;
? 千分考核實行加分(扣分)并獎勵(罰款)制度,被考核者季度考核指標千分考核得分根據考核期內千分考核加分(扣分)情況確定,除加分(扣分)外,千分考核還實行對直接責任人及間接責任人獎懲制度,具體細則根據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綜合測評
? 綜合測評是年末績效考核委員會對各直營店店長進行的綜合考核,由績效考核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
? 綜合測評首先由店長進行述職報告,然后績效考核委員會成員根據各店長對公司的貢獻大小、工作能力、工作態度、部門團隊建設、培訓工作狀況、安全生產狀況等方面對各直營店店長進行綜合打分,統計出各店長的綜合得分。
第十八條 績效考核者負責對被考核者進行考核評價,績效考核者應熟練掌握績效考核相關表格、流程、考核方案,并與被考核者及時進行溝通,從而公平、公正地完成考核工作:
? 公司績效考核委員會:對各直營店、店長進行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 各店店長:對本店員工進行關鍵業績指標考核、能力態度考核;
? 營運部:對各門店及各崗位人員進行千分考核。
第十九條 被考核者:各直營店、店長以及其他崗位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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